我國的傳統節日多,每一個節日都代表了不一樣的心情。俗話說,節日需要儀式感,能體現儀式感的方法有很多,而燃放煙花爆竹則是共性的一種方法。
以春節舉例,從古至今,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成為了不可或缺的活動,不僅僅是一種熱鬧,也是一種寄托,同時,再加上一些古老的傳說,燃放煙花爆竹讓“年味”更足。
但是,近幾年來,隨著煙花爆竹限制政策的不斷升級,多地發布“禁燃令”,讓人們感嘆,越來越沒有“年味”了,煙花爆竹解禁呼聲高漲!根據區域不同,“禁燃令”也有一定的差別,有些地區設置禁燃區,或者是能燃放的時間,這種做法還能給大家一個緩沖期。
而有些地方“一刀切”的執法,要求全區域、全時段禁放、禁售煙花爆竹。不僅讓民眾們不適應,更是讓一些廠家和經銷商措手不及。比如民眾們最多的一個觀點,過年不讓放炮,還叫過年嗎?
在2022年兩會上,全國政協委員談劍鋒認為,這種“一禁了之”的做法帶來了一系列問題,
建議科學評估、聽取群眾意見,對部分省份已經下發的一刀切政策文件,及時撤回、修訂,并公布“禁改限”方案。
此提議發出后,得到了很多網友的贊成,燃放煙花爆竹不應該禁止,即使禁止,也不應該“一刀切”,
在特定的區域,特定的時間內可以燃放
,其余時間禁止燃放,這種做法也是可以接受的。
尤其是春節期間,往年大家都是聽著爆竹聲入睡,伴隨著爆竹聲起床,迎接新的一年,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后,大年三十也和平時沒區別了,別看只是這一點改變,對于“年味”的影響可不是一星半點。
對于生產企業和經銷商來說,也處于兩難的境地,生產出來的煙花爆竹賣不掉,花費了成本,卻成為了庫存。對于經銷商來說,進了煙花爆竹不讓賣,不僅積壓了資金成本,存在倉庫中,還有一定的風險。
針對企業和經銷商的問題,談劍鋒說,應該設置緩沖期,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,避免獨自承受損失。
最后,談劍鋒
建議鼓勵地方政府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在春節、元宵節、中秋節等重大傳統節日期間和慶典活動中組織集中專業燃放,營造喜慶的節日氛圍,傳承風俗傳統。
回顧是否需要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問題,時間可以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初,當時,已經有部分城市提出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,當時的主要原因是考慮到安全問題。到了2015年前后,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再次成為大家熱議的重點,這時候主要考慮的是霧霾、PM2.5等大氣污染問題。
一直到現在,燃放煙花爆竹的原因,主要還是以這2點為主,
一是安全問題,二是污染問題。
關于第二點,有部分網友對此則不贊成,比如有人說“燃放煙花爆竹從古至今都有,以前怎么沒有霧霾、PM2.5等大氣污染,現在有污染了,卻說是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,有點說不過去!
筆者個人觀點,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需要慎重,不能“一刀切”,可以通過
公共討論、聽取群眾意見,結合安全、污染等問題,多方面因素下綜合科學評估
,達成更廣泛的社會共識,再制定出合適的解決方案。
我比較贊成談劍鋒委員的建議,在重大傳統節日期間可以燃放,傳承風俗傳統。大家對此有什么好的觀點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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